“反腐風”勁吹之下,去年,廣州各級紀檢監察機關立案659件,比10年前的300件案子,足足翻了一番。另一方面,經初步核實,紀委也為受錯告誣告官員,澄清失實問題1999件。
  南都記者梳理了2004年至今,廣州官方公佈的反腐敗數據。10年來,群眾每年舉報的官員違紀線索,基本保持在7000- 8000條之間。然而,立案力度卻逐年增大。立案最少的是2006年,全年只有198件,到了2012年已增加至471件。這個數字去年衝到了最高峰,達659件。
  從白雲區太和城管中隊長王寶林因受賄被判14年,到原廣州市副市長、增城市委書記曹鑒燎的落馬,讓人更明白什麼是“老虎、蒼蠅一起打”。
  10年來,反腐的通報工作也越來越趨向陽光。2011年起,紀委第一次提供了一個形象的打擊腐敗數據———每6天,一個處級(以上)官員落馬。今年這個數字縮短至3.5天。
  值得一提的是,今年紀委還首次在工作報告中提到了被查處幹部的平均年齡———幹部平均45.7歲,處級以上50.12歲。可見貪腐敗“年輕化”的趨勢。
  在2012年的紀委工作報告中,還有這樣的細緻分析———今年案件,在手段上有新的變化,更具隱蔽性:以合法外衣作掩護,大肆斂財;以“人情往來”為幌子,多次收受賄賂;以合作經營等形式變相收受賄賂;以打著他人旗號幫人辦事,掩蓋自己幫人辦事從中受賄事實;有的領導幹部在位時,充分利用手中的權力,通過各種手段為他人謀取利益,“回報”並不立即兌現,而是以私下“協議”待退休或離職後以各種形式實現。
  (南都記者 李曉瑛 實習生 曾昊然)  (原標題:10年來,廣州反腐立案翻一番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xm94xmcay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